医用口罩阻燃性能测试仪简介
适用于医用口罩及所有防护口罩阻燃性能的测定。可供医药检验部门、安全检测部门和科研单位使用。
测试原理
1、利用标准能量的热源对口罩进行试验,观察口罩的燃烧行为。火源的能量通过测量火焰的高度和温度来保证。
2、口罩或其他样品通过火源的时间是标准规定的,通过控制面罩的移动速度来保证火源的作用时间。
3、样品的燃烧行为由样品的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来衡量。
1.2 测试标准
此款医用口罩阻燃性能测试仪符合但不仅限于下列标准:
GB 19083-2010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YY 0469-2011 医用外科口罩。
1.3 仪器的组成与使用
仪器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1、防风板;
2、燃烧箱;
3、玻璃门;
4、金属头模;
5、焰高标尺杆;
6、焰高测量标尺;
7、紧定螺钉;
8、点火器;
9、残渣容器;
10、电阻丝
11、头模定位螺钉;
12、热电偶;
13、压力表;
14、控制箱
电源:电源的闭合和切断;
点火:按下时,打开燃气开关,同时加载电热丝加热电流。点燃火焰后松开,切断电热丝加热电流;
火焰调节:调节燃气的流量,调节火焰高度;
点火器始动、点火器返回:手动控制火焰的伸出和缩回,调节火焰后将火焰伸出到试验位置。结束后按下“点火器返回”,火焰缩回至点火位置,并自动切断燃气气源;
头模始动、头模返回:按下“头模始动”头模从其实位置(内侧)以固定速率转动,触动位置开关后停止。结束后按下“头模返回”,头模恢复至出发位置;
续燃停止:头模转动停止之后,“续燃时间”计时器自动计时,按下“续燃停止”计时结束,同时“阴燃时间”自动开始计时。按下本按钮也可以强行切断燃气;
阴燃停止:停止“阴燃时间”计时;
清零:计时显示的停止和清零;
火焰温度:显示火焰的温度;
续燃时间、阴燃时间:显示样品续燃的时间和阴燃的时间。
试验
插上仪器后盖板的电源插座接通电源,将进气口链接丙烷瓶上,打开气瓶阀门接通燃气源。
将燃烧试验箱前门关好,并将“电源”开关置于“开”的位置,电源指示灯亮。
首先使金属头模鼻尖部分向下,将口罩带在金属头模上,用手稍微用力掰动头模,当头模鼻尖部分刚好位于点火器正上方时,调整点火器头的高度(顺时针旋转点火器头降低,逆时针旋转点火器头升高)使点火器顶端和头模鼻尖处距离为20±2mm
按动“点火器返回”按钮使燃烧器恢复至点火位。
按动“头模返回”按钮让头模恢复至起始位。按动“清零”键,仪器即恢复到初始状态。
一直按住“点火”按钮,调节丙烷中压阀“压力调节”旋钮(按照旋钮端部指示“+”方向旋转为增加,“-”方向旋转为减少来调节),使仪器箱顶部压力表指针指在20kPa。
此时点火电阻丝已变红,待点燃点火器后再松开“点火”按钮。点火困难时,请调节“火焰调节”按钮,顺时针方向为减少可燃气体流量,逆时针方向为增加可燃气体流量。若因故未能点火*,为防止燃气继续通入引起爆炸,按一下“续燃停止”进行断气,之后按一下“清零”恢复初始状态。
打开燃烧试验箱前门,用手将火焰高度尺(高40mm)置于火焰正前方,旋“火焰调节”旋钮,调节火焰高度至40mm±2mm,待火焰稳定后,移开火焰高度尺,此时观察仪器面板上的“温度显示”是否稳定在800±50℃,若不足可通过增加气瓶减压阀的进口压力来调节,使火焰温度稳定在8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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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口罩阻燃性能测试仪简介
适用于医用口罩及所有防护口罩阻燃性能的测定。可供医药检验部门、安全检测部门和科研单位使用。
测试原理
1、利用标准能量的热源对口罩进行试验,观察口罩的燃烧行为。火源的能量通过测量火焰的高度和温度来保证。
2、口罩或其他样品通过火源的时间是标准规定的,通过控制面罩的移动速度来保证火源的作用时间。
3、样品的燃烧行为由样品的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来衡量。
1.2 测试标准
此款医用口罩阻燃性能测试仪符合但不仅限于下列标准:
GB 19083-2010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YY 0469-2011 医用外科口罩。
1.3 仪器的组成与使用
仪器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1、防风板;
2、燃烧箱;
3、玻璃门;
4、金属头模;
5、焰高标尺杆;
6、焰高测量标尺;
7、紧定螺钉;
8、点火器;
9、残渣容器;
10、电阻丝
11、头模定位螺钉;
12、热电偶;
13、压力表;
14、控制箱
电源:电源的闭合和切断;
点火:按下时,打开燃气开关,同时加载电热丝加热电流。点燃火焰后松开,切断电热丝加热电流;
火焰调节:调节燃气的流量,调节火焰高度;
点火器始动、点火器返回:手动控制火焰的伸出和缩回,调节火焰后将火焰伸出到试验位置。结束后按下“点火器返回”,火焰缩回至点火位置,并自动切断燃气气源;
头模始动、头模返回:按下“头模始动”头模从其实位置(内侧)以固定速率转动,触动位置开关后停止。结束后按下“头模返回”,头模恢复至出发位置;
续燃停止:头模转动停止之后,“续燃时间”计时器自动计时,按下“续燃停止”计时结束,同时“阴燃时间”自动开始计时。按下本按钮也可以强行切断燃气;
阴燃停止:停止“阴燃时间”计时;
清零:计时显示的停止和清零;
火焰温度:显示火焰的温度;
续燃时间、阴燃时间:显示样品续燃的时间和阴燃的时间。
试验
插上仪器后盖板的电源插座接通电源,将进气口链接丙烷瓶上,打开气瓶阀门接通燃气源。
将燃烧试验箱前门关好,并将“电源”开关置于“开”的位置,电源指示灯亮。
首先使金属头模鼻尖部分向下,将口罩带在金属头模上,用手稍微用力掰动头模,当头模鼻尖部分刚好位于点火器正上方时,调整点火器头的高度(顺时针旋转点火器头降低,逆时针旋转点火器头升高)使点火器顶端和头模鼻尖处距离为20±2mm
按动“点火器返回”按钮使燃烧器恢复至点火位。
按动“头模返回”按钮让头模恢复至起始位。按动“清零”键,仪器即恢复到初始状态。
一直按住“点火”按钮,调节丙烷中压阀“压力调节”旋钮(按照旋钮端部指示“+”方向旋转为增加,“-”方向旋转为减少来调节),使仪器箱顶部压力表指针指在20kPa。
此时点火电阻丝已变红,待点燃点火器后再松开“点火”按钮。点火困难时,请调节“火焰调节”按钮,顺时针方向为减少可燃气体流量,逆时针方向为增加可燃气体流量。若因故未能点火*,为防止燃气继续通入引起爆炸,按一下“续燃停止”进行断气,之后按一下“清零”恢复初始状态。
打开燃烧试验箱前门,用手将火焰高度尺(高40mm)置于火焰正前方,旋“火焰调节”旋钮,调节火焰高度至40mm±2mm,待火焰稳定后,移开火焰高度尺,此时观察仪器面板上的“温度显示”是否稳定在800±50℃,若不足可通过增加气瓶减压阀的进口压力来调节,使火焰温度稳定在8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