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及施工流程--常熟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报警系统
可燃/毒性气体报警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了“气体探测器(一次仪表)+区域控制(二次仪表)+监控中心(计算机组态)”的三层基本结构,即由相对独立且功能强大的气体探测控制系统承担工业现场数据采集任务以及实时控制;气体探测与区域控制之间采用智能总线进行通讯;区域控制层再通过RS485总线与上位微机相连接,构成一套完整的工控系统,负责生产过程中各个测量点气体浓度的检测及各个控制点的手自动控制,以及数据点的采集转换、报警判别、记录、报表生成、事故追忆等一系列工作,为安全生产及管理提供有效的后备支持。
系统安装说明: 1. 气体报警控制主机安装在消防控制室,探测器安装在配电柜中,采用现场供电。 2. 本方案中采用的HBUS总线通讯方式,不仅减少了现场的布线成本,还便于现场的施工调试。 3. 控制器的安装:安装在消防控制室,采用壁挂安装方式,工作电压AC220V由消防电源供电。 4.步线系统总线建议选用RVV 2×2.5mm2绝缘电线。所有电缆线均加钢套管保护;互感器与探测器之前连接建议使用屏蔽线。无论何种情况,供电系统的PE线均不能穿过互感器。 5. 所有设备、管件均需做好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
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室内和室外安装位置说明:
1.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间距,室外是每隔15米安装一只,即保护半径是7.5米;封闭和半封闭的室内场所是7米间距安装一只,即保护半径是3.5米。有毒性气体探测器须安装在可能泄漏源1米范围内。小型防爆区内可燃气体探测器也须安装在可能泄漏源1米范围内。比重大于0.975即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探头如LPG,安装在距地面0.3~1米高度内;
比重比空气小的可燃气体探头,如氢气安装在距吊顶0.3~2米范围内。
2.有毒性气体探测器须安装在可能泄漏气体源1米范围内。小型防爆区内可燃气体探测器也须安装在可能泄漏源1米范围内。
比重大于0.975即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探头如LPG【液化气】,安装在距地面0.3~1米高度内;比重比空气小的可燃气体探头如氢气安装在距吊顶0.3~2米范围内。
注:现场勘查安装所需的管材,线缆,安装辅材等,确定报警器的安装位置,根据安监要求做出调整,制定出安装或整改的方案及报价。1、根据安装现场的情况2、根据报警器数量的。3、报检(当地检验证书)。的施工团队,安全施工操作,高效有序的按时完工。
自公司成立至今,已完成松下电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日月光半导体(昆山)有限公司、昆山人民医院、星光树脂制品(昆山)有限公司、浦石集团(苏州浦石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永丰余纸业(昆山)有限公司、微盟电子(昆山)有限公司、捷安特轻合金(昆山)有限公司、苏州万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阿乐斯绝热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苏州三色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可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锦昌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昆山大庚不锈钢有限公司、昆山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新航发泡塑料(苏州)有限公司、常州振声暖通管业有限公司、昆山市玉山镇威品胶粘材料厂、昆山大隆棉业有限公司、宏桥金属制品(昆山)有限公司、昆山众兆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永丰余生物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昆山针织厂有限公司、昆山鑫昌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海圣药业有限公司、奈落螺丝(昆山)有限公司、江苏群凯镀业有限公司、无锡威华机械有限公司、江苏大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昆山市博益鑫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伊诺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众多可燃/有毒气体报警项目。
涂装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涂装生产工艺较为复杂,不同工序的火灾危险性差别很大。喷漆室和油漆调配存放间因使用或存放甲、乙类可燃物品,如有机溶剂等气体,通常将其火灾危险性定为甲、乙类。而占车间面积比例较大的前处理、电泳、打腻子等工序,因均在水性环境中操作,基本无火灾危险性,属戊类生产。基于上述,在涂装车间工厂设计中,有将车间整体的火灾危险性(或称生产类别)定为甲、乙类的,也有将其定为丁、戊类的。不同的生产类别,其消防系统选择和设施规模、配置要求差别很大,同时对厂房耐火等级、结构防火措施。防火分区面积划分乃至工艺材料的选择都会产生严重影响。如将车间整体火灾危险性定为甲、乙类,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以下简称《建规》)要求,厂房耐火等级必须是一、二级,而目前涂装车间普遍采用的轻钢结构厂房是不符合要求的。因此,合理确定涂装车间整体的生产类别,是关系到车间经济、适用和生产安全性的问题。
在我国现行的《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GB6514-95)中将含各种有机溶剂涂料分为甲类,粉末涂料为乙类,水性涂料、乳胶涂料为丙类。
以上分类仅对不同涂料本身的火灾危险性定性,并不能代表和定义整个涂装车间的生产类别。国内目前车间生产类别的确定,均基本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以下简称《建规》)有关条款的规定。
在(建规)中,根据生产性质、生产用材料、操作条件、产品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现有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按照甲、乙、丙、丁、戊的顺序分为5类,其中甲类厂房火灾危险性高,戊类低。
《建规》第3.1.1条中指出:对于油漆(涂装)车间,“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时,封闭喷漆室间内保持负压,且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过20%时,该车间可按丁戊类确定”。
目前新建的涂装车间,采用专门的喷漆设备,如水帘、水旋和文氏喷漆室,均为钢制封闭设备,送排风系统完备,室内可通过调节保持负压,电器设备和灯具等均按防爆要求设置,并必须配备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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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及施工流程--常熟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报警系统
可燃/毒性气体报警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了“气体探测器(一次仪表)+区域控制(二次仪表)+监控中心(计算机组态)”的三层基本结构,即由相对独立且功能强大的气体探测控制系统承担工业现场数据采集任务以及实时控制;气体探测与区域控制之间采用智能总线进行通讯;区域控制层再通过RS485总线与上位微机相连接,构成一套完整的工控系统,负责生产过程中各个测量点气体浓度的检测及各个控制点的手自动控制,以及数据点的采集转换、报警判别、记录、报表生成、事故追忆等一系列工作,为安全生产及管理提供有效的后备支持。
系统安装说明:
1. 气体报警控制主机安装在消防控制室,探测器安装在配电柜中,采用现场供电。
2. 本方案中采用的HBUS总线通讯方式,不仅减少了现场的布线成本,还便于现场的施工调试。
3. 控制器的安装:安装在消防控制室,采用壁挂安装方式,工作电压AC220V由消防电源供电。
4.步线系统总线建议选用RVV 2×2.5mm2绝缘电线。所有电缆线均加钢套管保护;互感器与探测器之前连接建议使用屏蔽线。无论何种情况,供电系统的PE线均不能穿过互感器。
5. 所有设备、管件均需做好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
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室内和室外安装位置说明:
1.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间距,室外是每隔15米安装一只,即保护半径是7.5米;封闭和半封闭的室内场所是7米间距安装一只,即保护半径是3.5米。有毒性气体探测器须安装在可能泄漏源1米范围内。小型防爆区内可燃气体探测器也须安装在可能泄漏源1米范围内。比重大于0.975即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探头如LPG,安装在距地面0.3~1米高度内;
比重比空气小的可燃气体探头,如氢气安装在距吊顶0.3~2米范围内。
2.有毒性气体探测器须安装在可能泄漏气体源1米范围内。小型防爆区内可燃气体探测器也须安装在可能泄漏源1米范围内。
比重大于0.975即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探头如LPG【液化气】,安装在距地面0.3~1米高度内;比重比空气小的可燃气体探头如氢气安装在距吊顶0.3~2米范围内。
注:现场勘查安装所需的管材,线缆,安装辅材等,确定报警器的安装位置,根据安监要求做出调整,制定出安装或整改的方案及报价。1、根据安装现场的情况2、根据报警器数量的。3、报检(当地检验证书)。的施工团队,安全施工操作,高效有序的按时完工。
自公司成立至今,已完成松下电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日月光半导体(昆山)有限公司、昆山人民医院、星光树脂制品(昆山)有限公司、浦石集团(苏州浦石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永丰余纸业(昆山)有限公司、微盟电子(昆山)有限公司、捷安特轻合金(昆山)有限公司、苏州万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阿乐斯绝热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苏州三色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可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锦昌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昆山大庚不锈钢有限公司、昆山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新航发泡塑料(苏州)有限公司、常州振声暖通管业有限公司、昆山市玉山镇威品胶粘材料厂、昆山大隆棉业有限公司、宏桥金属制品(昆山)有限公司、昆山众兆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永丰余生物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昆山针织厂有限公司、昆山鑫昌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海圣药业有限公司、奈落螺丝(昆山)有限公司、江苏群凯镀业有限公司、无锡威华机械有限公司、江苏大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昆山市博益鑫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伊诺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众多可燃/有毒气体报警项目。
涂装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涂装生产工艺较为复杂,不同工序的火灾危险性差别很大。喷漆室和油漆调配存放间因使用或存放甲、乙类可燃物品,如有机溶剂等气体,通常将其火灾危险性定为甲、乙类。而占车间面积比例较大的前处理、电泳、打腻子等工序,因均在水性环境中操作,基本无火灾危险性,属戊类生产。基于上述,在涂装车间工厂设计中,有将车间整体的火灾危险性(或称生产类别)定为甲、乙类的,也有将其定为丁、戊类的。不同的生产类别,其消防系统选择和设施规模、配置要求差别很大,同时对厂房耐火等级、结构防火措施。防火分区面积划分乃至工艺材料的选择都会产生严重影响。如将车间整体火灾危险性定为甲、乙类,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以下简称《建规》)要求,厂房耐火等级必须是一、二级,而目前涂装车间普遍采用的轻钢结构厂房是不符合要求的。因此,合理确定涂装车间整体的生产类别,是关系到车间经济、适用和生产安全性的问题。
在我国现行的《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GB6514-95)中将含各种有机溶剂涂料分为甲类,粉末涂料为乙类,水性涂料、乳胶涂料为丙类。
以上分类仅对不同涂料本身的火灾危险性定性,并不能代表和定义整个涂装车间的生产类别。国内目前车间生产类别的确定,均基本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以下简称《建规》)有关条款的规定。
在(建规)中,根据生产性质、生产用材料、操作条件、产品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现有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按照甲、乙、丙、丁、戊的顺序分为5类,其中甲类厂房火灾危险性高,戊类低。
《建规》第3.1.1条中指出:对于油漆(涂装)车间,“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时,封闭喷漆室间内保持负压,且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过20%时,该车间可按丁戊类确定”。
目前新建的涂装车间,采用专门的喷漆设备,如水帘、水旋和文氏喷漆室,均为钢制封闭设备,送排风系统完备,室内可通过调节保持负压,电器设备和灯具等均按防爆要求设置,并必须配备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