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表、真空表等仪器校准与仪器校正
压力表检测证书报告用于客户审厂验厂,仪器计量证书,仪器校验、空压机压力表、储气罐压力表检测报告,计量校准。
本规程适用于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标准弹簧式压力表及真空表的仪器校正及仪器校准等。 —、精度等级和仪器校准设备 1.标准表的精度等级和允许基本误差表如下: 精度等级 允许基本误差 0.25 ±0.25% 0.4 ±0.4% 0.6 ±0.6% 2.仪器校准设备 (1)标准器: 二等栎准活塞式压力汁; 二等标准活塞式压力真空计; 二等标准水银压力真空计。 (2)其他校准设备: 标准真空表用的抽气泵; 分度值为2---5分(即0.6/1000---1.5/1000)的水准器; 封印钳和起针器等。 二、仪器校准 (一)外观险査 3.标淮表指钟与表盘平面的距离应在0.5--1.5毫米范围内;其刀锋垂直于表盘平面,指针*应伸入*短分度线肉1/4---3/4;表盘的零点位置不得装有限制钉,以免限制指针的移动。 4.标准表应有封印装置。在不损杯封印的情况下,应不能触及到内部机件。 表面玻璃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和损伤。 5.更换过的指针,其*刀锋宽度不应大于0.2毫米;重新画过的表盘,其分度线宽度不应大于0.2毫米,300分格的标准表其表盘分度线间距应均匀,分度标尺的外圈弧长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2 表壳外径(毫米) 分变标尺外围弧长不小于(毫米) 15O 300 160 360 200 450 250 560 (二)示値 6.条件及注盘事项: (1)标准表必须按使用工作位置安装在压力校验器上。 (2)环境温度: 0.25级为20±2°C, 0.4、0.6级为20±3°C。为使标准表内部元件的温度符合规定的规定温度,一般标准表应在规定温度下放置两小时以上方许。 (3)标准器的基本误差*值,应小于被检标准表甚本误差* 值的1/3。 (4)10公斤力/厘米2以下的标准表,安装时,应使活塞 压力计的活塞下端面和标准表指针轴在同一水平面上,否则,应做液柱高度差的补正。 (5)2.5公斤力/厘米2下的标准表应以空气做为工作介质。 (6)压力高丁2500公斤力/厘米2的标准表时应有保护装置。 7,方法: (1)标准表一般至少应1O点,这些点应均勻地分布在整个分度盘上。 (2)时应均匀地升高压力或疏空,并且在测量上限处耐压5 分钟,然后按原点倒序回检。每一点应进行两次读数,*次在轻敲表壳前进行,第二次在轻敲表壳后进行。读数应读到1/10分格, 并将轻敲表壳后的读数及轻敲前后指计位移分别记入下表中。 (3)标准真空表的应在700毫米汞注(或-0.92公斤力/厘米2) 下耐压5分钟。个别低气压地区,按该地区气压的90%以上的疏空度进行耐压。 (4)对(1)至(3)款所述的,应连续进行两次,在两次间不允许凋整被检标准表。 8.仪器校准要求 (见下表): 三、仪器校正的周期 9.各使用单位应按自己规定的周期,进行仪器校正。 10.仪器校正只需按校正证书中的点,作一次正反行程的检 定,方法见本规程第7条(2)款。 10.仪器校正条件和注意事项按本规程第6条规定,其温度 应符合证书中的温度,其差应不大于2°C。 12.仪器校正须逐项填写校正性记录。其检正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观检查合格; (2)符合本规程第(1),(4),(5),(6)和(8)栏要求; (3)300分格的标准表,轻敲仪表外壳后,仪表在每一点指 针的示值,和上次校正证书中给定值之差应符合规定。 13.仪器校正合格的标准表,原证书有效,否则仪表应重新 或修理。 四、仪器校正结果处理 14.凡符合本规程要求的标准表,认为合格,予以封印并发给仪器校正证书。不合格的标准表,应将仪器校正结果通知使用单位。 15.经仪器校正不符合原有精度等级的标准表,如能满足下一精度等级的要求,则允许降级使用。经过原有精度等级的标准表,一般不予升级。 16.校正合格的标准表,应将包括零点在内的每一点四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填入校正证书仪表指示值栏中,对有零点校正器的标准表,证书中不填写零位示值。 17.标准表周期应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确定,一般*长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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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表、真空表等仪器校准与仪器校正
压力表检测证书报告用于客户审厂验厂,仪器计量证书,仪器校验、空压机压力表、储气罐压力表检测报告,计量校准。
本规程适用于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标准弹簧式压力表及真空表的仪器校正及仪器校准等。
—、精度等级和仪器校准设备
1.标准表的精度等级和允许基本误差表如下:
精度等级 允许基本误差
0.25 ±0.25%
0.4 ±0.4%
0.6 ±0.6%
2.仪器校准设备
(1)标准器:
二等栎准活塞式压力汁;
二等标准活塞式压力真空计;
二等标准水银压力真空计。
(2)其他校准设备:
标准真空表用的抽气泵;
分度值为2---5分(即0.6/1000---1.5/1000)的水准器;
封印钳和起针器等。
二、仪器校准
(一)外观险査
3.标淮表指钟与表盘平面的距离应在0.5--1.5毫米范围内;其刀锋垂直于表盘平面,指针*应伸入*短分度线肉1/4---3/4;表盘的零点位置不得装有限制钉,以免限制指针的移动。
4.标准表应有封印装置。在不损杯封印的情况下,应不能触及到内部机件。
表面玻璃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和损伤。
5.更换过的指针,其*刀锋宽度不应大于0.2毫米;重新画过的表盘,其分度线宽度不应大于0.2毫米,300分格的标准表其表盘分度线间距应均匀,分度标尺的外圈弧长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2
表壳外径(毫米) 分变标尺外围弧长不小于(毫米)
15O 300
160 360
200 450
250 560
(二)示値
6.条件及注盘事项:
(1)标准表必须按使用工作位置安装在压力校验器上。
(2)环境温度:
0.25级为20±2°C, 0.4、0.6级为20±3°C。为使标准表内部元件的温度符合规定的规定温度,一般标准表应在规定温度下放置两小时以上方许。
(3)标准器的基本误差*值,应小于被检标准表甚本误差*
值的1/3。
(4)10公斤力/厘米2以下的标准表,安装时,应使活塞
压力计的活塞下端面和标准表指针轴在同一水平面上,否则,应做液柱高度差的补正。
(5)2.5公斤力/厘米2下的标准表应以空气做为工作介质。 (6)压力高丁2500公斤力/厘米2的标准表时应有保护装置。
7,方法:
(1)标准表一般至少应1O点,这些点应均勻地分布在整个分度盘上。
(2)时应均匀地升高压力或疏空,并且在测量上限处耐压5
分钟,然后按原点倒序回检。每一点应进行两次读数,*次在轻敲表壳前进行,第二次在轻敲表壳后进行。读数应读到1/10分格, 并将轻敲表壳后的读数及轻敲前后指计位移分别记入下表中。
(3)标准真空表的应在700毫米汞注(或-0.92公斤力/厘米2) 下耐压5分钟。个别低气压地区,按该地区气压的90%以上的疏空度进行耐压。
(4)对(1)至(3)款所述的,应连续进行两次,在两次间不允许凋整被检标准表。
8.仪器校准要求 (见下表):
三、仪器校正的周期
9.各使用单位应按自己规定的周期,进行仪器校正。
10.仪器校正只需按校正证书中的点,作一次正反行程的检 定,方法见本规程第7条(2)款。
10.仪器校正条件和注意事项按本规程第6条规定,其温度
应符合证书中的温度,其差应不大于2°C。
12.仪器校正须逐项填写校正性记录。其检正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观检查合格;
(2)符合本规程第(1),(4),(5),(6)和(8)栏要求;
(3)300分格的标准表,轻敲仪表外壳后,仪表在每一点指 针的示值,和上次校正证书中给定值之差应符合规定。
13.仪器校正合格的标准表,原证书有效,否则仪表应重新 或修理。
四、仪器校正结果处理
14.凡符合本规程要求的标准表,认为合格,予以封印并发给仪器校正证书。不合格的标准表,应将仪器校正结果通知使用单位。
15.经仪器校正不符合原有精度等级的标准表,如能满足下一精度等级的要求,则允许降级使用。经过原有精度等级的标准表,一般不予升级。
16.校正合格的标准表,应将包括零点在内的每一点四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填入校正证书仪表指示值栏中,对有零点校正器的标准表,证书中不填写零位示值。
17.标准表周期应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确定,一般*长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