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雷器一般安装在一次系统上,防止雷电波的直接侵入,保护架空线路及电器设备;而SPD浪涌保护器多安装于二次系统上,是在避雷器消除了雷电波的直接侵入后,或避雷器没有将雷电波消除干净时的补充措施;所以避雷器多安装在进线处;SPD多安装于末端出线或信号回路处。
建筑物被雷电直接击中时,雷击电流将沿建筑物防雷系统的引下线和接地体进入地面。如果网络设备的绝缘距离不够或设备与防雷系统不在同一接地之上,它们间会有很高的电位差,导致放电击穿,对网络设备造成严重损坏,甚至危及人身安全;10kA雷击电流通过下导体进入地面时,我们假定接地电阻为4欧姆。根据欧姆定律,我们知道a点的电压是40kV。由于a点与c点和D点相连,这些点的电压为40kV。e点接地时,其电压值为0,D点与e点间存在40kV电压差,足以损坏设备。
电源浪涌保护器由于终端设备离前级浪涌保护器距离较大,从而使得该线路上容易产生振荡过电压或感应到其他过电压。适用于终端设备的精细电源浪涌保护,与前级浪涌保护器配合使用,则保护效果更好。
可作为终端设备电源部分的优良浪涌保护器,于雷击区lpz2-3区及过接口。广泛应用于计算机、调制解调器、脉冲控制设备、工业控制系统和测量系统之中,以防止雷电或开关操作引起的浪涌过电压。具体根据系统的工作电压选择相应的产品,有12V、24V、48V、60V、120V、230V电压选择,综合电涌保护还应安装B级避雷器和C级过电压保护器。
分配电柜线路输出的电源防雷器作为第二级保护时应为限压型电源防雷器,其雷电流容量不应低于20KA,应安装在向重要或敏感用电设备供电的分路配电处。这些电源防雷器对于通过了用户供电入口处浪涌放电器的剩余浪涌能量进行更完善的吸收,对于瞬态过电压具有极好的抑制作用。该处使用的电源防雷器要求的*冲击容量为每相45kA以上,要求的限制电压应小于1200V,称之为CLASSⅡ级电源防雷器。一般用户供电系统做到第二级保护就可以达到用电设备运行的要求了
电涌保护器符合GB18802.1-2011标准要求,使用时并联在电源线路上,利用其自身当两端电压高于规定电压后通过的电流呈指数规律增长的伏安特性,能够有效的将窜入电力传输线的瞬时过电压限制在设备或系统所能承受的电压范围内,达到将强大的雷电流泄流入地、抑制浪涌、泄流和限幅作用,从而保护被保护的设备或系统不受冲击而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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