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广州市安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医疗CE指令使用范围很广,包括除有源植入性和体外诊断器之外的几乎所有的医疗器械,如无源性医疗器械;以及有源性医疗器械,如核磁共振仪、超声诊断和治疗仪、输液泵等。
医疗产品要顺利通过CE,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1.收集与产品有关的欧盟技术法规和欧盟(EN)标准,通过消化、吸收、纳入企业产品标准。
2.企业严格按照以上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也就是把上述技术法规和EN标准的要求,贯彻到企业产品的设计开发和生产制造的全过程。
3.企业必须按ISO9000+ISO13485标准和维护质量体系,并取得ISO9000+ISO13485。
医疗CE应遵循欧盟技术法规和EN标准
对于目前欧盟已发布的18类工业产品指令,从这些指令的结构看,他们可以分为垂直指令和水平指令。垂直指令是以具体产品为对象,如医疗器械指令;水平指令适用于各种产品系列,如电磁兼容性指令,它适用于全部电器及电子零部件产品。
对于医疗器械,适用的指令第十四项、*项和第五项,既:93/42/EEC医疗器械指令、73/23/EEC低电压(LVD)指令89/336/EEC电磁兼容性(EMC)指令。
医疗CE内容
第I类 |
产品要加贴CE标志,可采取自行宣告的方式。既厂商编制产品的技术文件档案,同时自行按有关EN标准对产品进行测试或委托有能力的实验室进行测试合格。 |
第Iia类、第Iib类、第III类 |
产品要加贴CE标志,则必须由欧盟的验证机构验证。 |
CE所需步骤如下:
(1)、分析器械及特点,确定它是否在欧盟的3个医疗器械指令的范围内;
(2)、确认适用的基本要求,指令规定,任何医疗器械必须满足相关指令中所规定的预期用途,所以对制造商来说,首先要做的而且是*重要的事情就是确认所有的适用于其产品的基本条件。
(3)、确认任何有关的欧洲协调标准,协调标准是由欧洲标准委员会(CEN)和欧洲电气技术委员会(CENELFC)制定的公布在欧盟杂志上的标准,对于某种医疗器械来讲,可能有多种协调标准适用于它,因此在确认那些协调标准适用于某种产品对应十分仔细。
(4)、产品分类,根据指令附录IX的分类规则,医疗器械分为4类,既I、Iia、Iib和III类,不同类型的产品,其获得CE的途径(符合性评价程序)不同,因此对制造商来说,怎么准确地确定其产品的类型,是十分关键的。
(5)、确保产品满足基本要求或协调标准的要求并且使证据文件化(技术文档的整理),制造商应能提出充分的证据(如由机构或其他检测机构依据协调标准进行的检测等)来证明产品符合基本要求。
(6)、确定相应的符合性评价程序,对于Iia、Iib和III类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来说,存在着怎么选择符合性评价程序途径的问题。主要的区别是选择型式试验的方法,还是选择质量体系的方式,这两种途径各有其特点,制造商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为适合的途径。
(7)、选择机构,对于Iia、iib和III类医疗器械,以及无菌的或具有测量功能的I类医疗器械,应选择一个机构并进行符合性评价程序。在欧盟杂志上公布的机构名单上,对每个机构可以从事的医疗器械范围以及可进行的符合性评价程序途径都有严格的规定,制造商在选择机构时,必须非常谨慎,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8)、起草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可以说符合性声明是*重要的文件。每一种器械必须包括医疗器械指令的附录中所描述的符合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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